喜报!市医保中心毛昕同志被国家医疗保障局表彰为“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疫先进个人”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    作者:齐剑      |     发布时间: 2021-02-23     |     [      ]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医保发〔2021〕11号),中心办公室主任毛昕荣获“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毛昕同志当时作为职工医保科负责人从大年初四起,克服父母年迈、孩子年幼的家庭困难,毅然前往市疫情指挥部参加医保政策宣传和24小时综合值守,为群众解读疫情期间的医保便民政策以及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交通出行、复工复产等常见问题,累计办理各类来文来电3000余件。期间先后参与了《关于印发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的起草,明确了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费用和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结算等问题,为全市减少企业医保费1.3亿元。在每天值守连续12小时后,还要在仅有的休息时间里仍然坚持到单位主持职工医保系统对接、药品目录维护、结算算法调整等工作。在他的努力下,我市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完成了新冠肺炎结算编码调整工作,还指导东软公司连夜研发上线了“十堰市职工医保新冠肺炎结算信息查询系统”,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该系统可以突破统筹区限制,实时查看到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信息和结算数据,为后期顺利统筹开展新冠肺炎结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4月,毛昕同志因表现突出被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担当作为先进个人 。

2月20日干部职工大会上,中心主任郭幼君宣读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表彰通报,希望获得表彰的毛昕同志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毛昕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勇于争先,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