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无烟单位” 助推文明创建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          |     发布时间: 2020-05-11     |     [      ]

          走进市医疗保障局,“您已进入无烟单位”的提示牌跃入眼帘,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和室内醒目位置“禁止吸烟”标识也比比皆是,室内完全禁烟,无烟蒂、无烟具、无烟味,办公环境清新自然成了全局干部职工共同追求的新时尚。为落实好《关于印发全市违规吸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十爱卫办〔2020〕5号)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以全面控烟为目标、完善制度为举措、营造氛围为抓手,结合全市开展的“突出不文明行为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为我市文明创建积极助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活动中坚持“拒绝烟草、从我做起、保障健康、人人有责”的创建方针,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卫东更是在全局发出了带头戒烟的公开承诺。局制定下发了《市直医疗保障系统违规吸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标准、工作措施,为活动的长期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全员动员

搞好舆论宣传,发动全员自觉参与“无烟单位”创建是无烟单位创建的关键。一方面充分利用局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对吸烟有害健康进行专题宣传,提高单位人员的控烟知识,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在办公区域、会议室、卫生间、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行为,倡议全体职工自觉戒烟,做好控烟的表率,努力做到自己不吸烟,劝戒别人也不吸烟。

三、监督检查,扎实有效

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各项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烟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巡查,严查控烟工作,杜绝吸烟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曝光,提醒大家遵守控烟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控烟活动的开展,广大干部职工既增强了控烟意识,又养成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改陋习、树新风的社会风尚。大家也纷纷表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营造一个无烟文明的工作环境,一定严格落实各项创建要求,积极为我市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齐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