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经十堰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2月8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全市医保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堰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特别是2019年新的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市委、市委政府领导多次到市医疗保障局听取汇报、指导工作、作出指示,我们编制《十堰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就是要充分体现党中央坚持“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部署,目的是通过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全市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市政府关于“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市医保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研究起草了《十堰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是今后五年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框架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为根本目的,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基本医保成熟定型,多层次医疗保障健全完善,医保公共服务优化便捷,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规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公平适度、系统协同、精细管理的原则。《规划》简要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取得的成效: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顺利整合,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基金管理“五统一”。在工作创新中,医保市级统筹、医保脱贫攻坚、药品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新冠疫情防控跻身全省医保系统第一方阵。2020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13万人,参保率达97%,超过“十三五”规划参保率达95%的目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达到年人均550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全市医保基金累计结存达到20.36亿,医保基金大盘运行稳健安全,不存在系统性风险。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基本建成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十四五”时期全市医保发展共设置13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分别为基本医保参保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可办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三、主要内容
(一)全民医保结构优化。一是持续扩大职工医保参保占比。二是优化参保缴费服。
(二)规范统一基本制度,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一是全面巩固提高统筹层次。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完善统一规范的救助制度。四是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多元保障需求。一是大力发展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二是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方式。三是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四是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
(四)完善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筹资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三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五)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健全医保支付规则体系。三是统一医保目录管理。四是提升协议管理质效。
(六)健全严密安全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五是健全社会监督制度。
(七)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制度。一是全面实施阳光采购。二是常态化开展联盟带量采购。三是完善配套政策。
(八)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是建立健全监测管理体系。二是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九)大力推动智慧医保发展。一是推进“智慧医保”工程建设。二是全面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三是打造精准智能的立体监管系统。四是充分应用医保大数据。
(十)优化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统一全市医保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医保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走在前列。三是探索医保结算服务新模式。四是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健全标准化体系;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