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强化医疗保障 筑牢民生之基(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俊解读)

索引号
MB1924133/2020-17456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网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15:36:49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十堰政府网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周珍。十堰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一年多来,全市医疗保障民生水平逐步提高,构建了全市统一的医保制度体系,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升了医保经办管理水平,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俊。

[王俊]: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王俊,今天我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不见面”方式为大家服务,您在办理医保方面有什么烦心事、操心事请提出来,由我们来为您解决。您有什么好意见、好建议也请向我们提出来,我们一定悉心听取。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去年2月份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一年多来,许多人知道了“医疗保障局”这个新名字,但是对医疗保障局组建的意义是什么、组建以来做了哪些工作还是感到好奇。王局长请您跟我们具体来介绍一下!

[王俊]:好的。十堰市医疗保障局是十堰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27日,内设有5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制订;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医保基金支付管理;负责医药服务价格管理;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工作概括来说就是:完成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两项政治任务,深化支付方式、集中带量采购、医药服务价格三项改革,不断提升参保扩面、基金管理、“两定”管理、医保服务四项基础,做实市级统筹、大病招标、目录调整、异地就医结算、互联网+医疗五项工作。目前,市城区医保业务经办工作由直属二级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办事大厅设在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B区。

[主持人]:咱们今年都做了哪些群众比较关心的工作,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医保的主要政策)

[王俊]:下面我从基本政策、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三方面为大家作详细介绍。

一是基本政策保障有力。目前我市医保待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5%,个人政策范围内自付超过1.2万以后启动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1.2万-3万元之间大病报销比例为60%,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为65%,10万元以上为75%。城镇职工医保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为88%,三级医院为85%,退休职工在相应报销比例上提升2%。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保报销超12万元的部分可继续享受职工大病报销8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医疗机构享受每年最高200元的门诊购药报销政策。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参保群众可以在每年11月1日到12月20号凭过去一年的住院资料到三甲医院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职工医保可以报销255元左右,居民医保可以报销140元左右。

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解决癌症、罕见病等重症患者用药需求,我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版》,将新纳入114种谈判药物及时更新进医保系统,包括治疗乳腺癌的常用药物曲妥珠单抗、治疗胃癌的阿帕替尼等。为进一步打通老百姓用药购药“最后一公里”。我局于今年6月初出台了《十堰市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将国家谈判药品中常用的62种作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患者在医院申报特殊药品使用资格后,可以在门诊或药店购买,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后综合报销比例在60%左右,解决了重病患者的用药难的问题。

为解决部分常用药品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我局自2019年12月15日开始,在全市150余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首批2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1.26%,最高降幅达96%。比如老百姓常用的降压药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原采购价是4.18元/片,这次中选价格为1.09元/片,按照患者每天服用一片计算,治疗费用降低了74.2%;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之前采购价格为158.4元/片,中选价格为25.7元/片,降幅达83.8%,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4800元降至770元,报销后个人仅需支付230元。群众能够从药价中明显感受到,买同样的药,花钱更少了。疫情期间,我局启动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核酸检测价格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价格下降为132元/次和40元/次,极大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为保障困难人群就医需求,我局对贫困人员实施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5000元以下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个人年度自付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75%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100%报销。关于个人缴费部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医疗救助资金足额资助交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残联负责申报并足额资助交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申报并足额资助交费。

三、便民措施方便办事。一是我局医保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以往办理业务时,由于是按照业务类型分别受理的方式,往往要在多个窗口往返,可能发生重复排队的情形,群众办事多有不便之处。实施综合柜员制后,单位或个人办理医保业务时,可以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为缓解慢性病患者定点少、取药难、报销难的问题,今年我局在市城区新增慢病定点零售药店38家,总数由4家变为42家,全面覆盖市城区各大街道。慢性病患者可以就近购买药物并享受报销待遇。三是为解决过去医保社保分头办理的问题。我局积极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核定业务和工伤保险业务移交,于今年9月27日正式实现医保经办业务一体化,医保窗口与社保窗口同时设在市民服务中心B区,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但因医疗保险参保核定未纳入国家政务网网办事项,参保核定业务只能在现场办理,承办以来我局工作人员中午不休下午延时下班时间到七点半,保障前来办事群众办理事项日清日结,仍然发生了排长队问题。在此我向各位网友承诺。我局将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加快业务上网、推动医保社保窗口联办的方式,尽快解决排队时间长的问题,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请广大参保群众放心。

[主持人]:有很多人在我们网上问政的平台上咨询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居民医保交的钱是否存入个人账户?

[王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参保人群不同。参加职工医保的是有单位的职工,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业者的职工,以及灵活就业者;参加居民医保的是没有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群,如在校学生、18岁以下儿童、老年居民、没有单位的居民等。

二是缴费标准不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标准缴纳,目前我市的缴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资,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规定每年度确定。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您缴纳的280元加上国家补贴的580元,一共860元进入统筹基金,缴纳保费后,除了正常享受住院待遇以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医疗机构享受门诊购药报销50%的待遇,一年最高报销200元。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因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遵循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运行原则,所以根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不同,所确定的报销待遇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待遇刚才已经告诉大家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十堰医疗保障”进行查询。

[主持人]:网上问政平台上也经常有人在问,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如何来申请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具体流程是什么?请王局长具体解答一下!

[王俊]:您可以携带社保卡复印件,到市城区定点申报医院领取《十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提供近三年来与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关的市城区最高级别协议综合医疗机构、与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具有国家重点专科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相关的住院病历首页、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申报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在外地住院的患者到国药东风总医院申报,医院级别应不低于三级综合医院的级别,所需申报资料相同。每年申报时间是11月1日到12月20日,今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广大网友及时申报。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王局长来到在线访谈演播室。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