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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十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十政办发〔2022〕61 号)
索引号
MB1924133/2023-04308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22〕61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08:37:05
效力状态
有效
门诊共济.pdf
关联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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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关联 共济保障范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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