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第二季度特例单议及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评审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MB1924133/2026-342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15:18:39
发布机构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无

根据省、市DIP经办规程要求,现将2026年度第二季度特例单议病例及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评审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30日至31日,市局组织专家对经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医保局及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初审通过的1787例特例单议病例及13例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进行集中复审。复审后,特例单议病例共通过826例,其中十堰市太和医院254例,十堰市人民医院186例,国药东风总医院105例,十堰市中医医院7例,十堰市妇幼保健院4例,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例,十堰市西苑医院10例,张湾区7例,茅箭区3例,丹江口市50例,郧阳区33例,房县29例,郧西县52例,竹山县55例,竹溪县21例,武当山1例。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通过12例,均为十堰市中医医院申报病例。

上述评审结果已于2026年8月28日反馈至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及市管医疗机构。

特此公告。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