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打击利用职工门诊统筹政策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全省定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市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三、整治内容
(一)盗刷医保卡、电子凭证;
(二)签约药师无证从医、资质不符;
(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
(四)公开张贴医保卡套现小广告;
(五)医保药品倒买倒卖、换装二次交易;
(六)将非医保药品和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
(七)利用门诊统筹政策为参保人套取医保基金提供便利;
(八)虚构药品服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九)诱导、协助他人冒名购药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十)伪造、变造处方或无处方进行医保结算;
(十一)先刷卡结算售药后补处方;
(十二)通过视频、拍照等方式,利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非现场远程医保结算;
(十三)以伪造、变造“进、销、存”数据、票据和账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十四)为参保人利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十五)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十堰市医保局: 0719-8629010
2.丹江口市医保局:0719-5214148
3.郧西县医保局:0719-6226901
4.竹山县医保局:0719-4229717
5.竹溪县医保局:0719-2720698
6.房县医保局:0719-3245533
7.郧阳区医保局:0719-7233123
8.茅箭区医保局:0719-8768879
9.张湾区医保局:0719-8519609
10.武当山特区医保办:0719-5668068
(二)来信来访
受理部门(市本级):十堰市医疗保障稽查局(科)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12楼1213室
邮编:44200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实行“快奖”“重奖”,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