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MB1924133/2024-240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14:21:33
发布机构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3号)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中旬  

二、整治重点 

(一)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二)骗取生育津贴、隐瞒工伤骗取医保基金、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  

(四)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十堰市医保局:0719-8629010  

2.丹江口市医保局:0719-5214148  

3.郧西县医保局:0719-6226901  

4.竹山县医保局:0719-4229717  

5.竹溪县医保局:0719-2720698  

6.房县医保局:0719-3245533  

7.郧阳区医保局:0719-7233123  

8.茅箭区医保局:0719-8768879  

9.张湾区医保局:0719-8519609  

10.武当山特区医保办:0719-5668068 

(二举报邮箱ybj@shiyan.gov.cn  

)来信来访  

受理部门(市本级):十堰市医疗保障稽查局(科)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12楼1213室  

邮编:44200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实行奖励,并按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4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