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3号)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中旬
二、整治重点
(一)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二)骗取生育津贴、隐瞒工伤骗取医保基金、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
(四)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十堰市医保局:0719-8629010
2.丹江口市医保局:0719-5214148
3.郧西县医保局:0719-6226901
4.竹山县医保局:0719-4229717
5.竹溪县医保局:0719-2720698
6.房县医保局:0719-3245533
7.郧阳区医保局:0719-7233123
8.茅箭区医保局:0719-8768879
9.张湾区医保局:0719-8519609
10.武当山特区医保办:0719-5668068
(二)举报邮箱:ybj@shiyan.gov.cn
(三)来信来访
受理部门(市本级):十堰市医疗保障稽查局(科)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12楼1213室
邮编:44200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实行奖励,并按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