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住院联网结 异地就医更便捷
来源:特医科     |    作者:曾可佳      |     发布时间: 2024-12-26     |     [大   中   小]
过去,参保人异地生育需要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不能在异地直接联网结算,极为不便,随着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不断推进,自2024年12月20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产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了直接结算,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具体来说,我市参保人(含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异地就医分娩(顺产、难产、剖宫产)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纳入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范围,同时,省内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费用也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极大地减轻了参保群众费用垫付压力,异地生育结算更便捷,医保经办服务更贴心。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生育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等政策,更是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表现,下一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优化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推动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提质增效,持续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有温度、可感可及的医保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