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2021-11-04     |     [      ]

                                                

一、事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支付

二、办理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B46-B57号  

三、办理机构: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四、政策依据十堰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90  

五、申请条件:参加十堰市生育保险且符合享受条件的女职工。  

六、申报资料  

A、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的材料:  

1、十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由单位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  

2、发票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3、出院小结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4、结婚证原件(与原件复核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B、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须提供的材料:  

1) 十堰市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表(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  

2) 发票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3)病历首页。  

七、办理流程  

  

八、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承诺时限:即时受理,7个工作日办结。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咨询服务电话0719-8629003。


    附件:  十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