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2021-11-04     |     [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支付
二、办理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B46-B57号
三、办理机构: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四、政策依据:十堰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90号 )
五、申请条件:参加十堰市生育保险且符合享受条件的女职工。
六、申报资料:
A、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的材料:
1、十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由单位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
2、发票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3、出院小结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4、结婚证原件(与原件复核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B、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须提供的材料:
1) 十堰市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表(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
2) 发票原件(盖医疗机构公章);
3)病历首页。
七、办理流程
八、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九、承诺时限:即时受理,7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咨询服务电话:0719-86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