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一旦不参保,你将失去的待遇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          |     发布时间: 2024-10-15     |     [      ]

1.失去财政补贴 670元。2025年财政补贴增加额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

2.失去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每个年度可以享受700元的门诊报销待遇,报销比例达到50%,一些常见病的日常用药完全可以通过门诊解决。

3.失去门诊慢特病待遇。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有37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以上,年度封顶线在1200元-100000元之间。

4.失去住院报销待遇。基本医保住院封顶线10 万元以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5.失去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我市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最高能达到40万。

6.失去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对困难人员参保给予资助,对疾病负担较重者给予疾病救助。

7.失去医保监管的帮助。有医保监管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相对更加规范,过度医疗和医疗不足远远少于医保外诊疗行为,且一旦遇到医保费用方面的纠纷,可以向医保部门投诉和求助。

8.失去国谈药品和集采药品的价格优惠。创新药通过医保药品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后,价格大幅下降。没有医保就享受不到这个优惠价格。

9.失去新生儿的优惠政策。新生儿在出生后 90天内参保,免缴费即可以享受自出生之日的医保报销。

10.失去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现在不仅参加职工医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参加居民医保同样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11.失去商保直接结算的机会。很多商保产品与基本医保快速结算,快速理赔。没有基本医保,还需要自己拿着各种单据去商保手工报销。

12.失去慈善救助机会。医保部门即将推进一单一清分,助力慈善救助资源为参保人提供服务。

13.失去其他社会资源机构救助机会。医保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有数据信息共享,对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开展及时救助。

14.失去“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每多参保1年,即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也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这个奖励远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