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     发布时间: 2021-11-09     |     [      ]

1.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按照有关规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享受待遇如下: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时,可依法享受如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顺产2700元,剖宫产3700元)和生育津贴(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注:不能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重复享受)。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人员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时在符合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即可享受平产400元,难产5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时在符合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即可享受平产2700元,剖宫产3700元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2.如何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后,核定医疗保险同时核定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在职等于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是:月工资基数×0.5%。

十医保发 [2019] 90号文件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缴费比率为8.5%(其中含生育保险0.5%)。

3.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如何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答:参加了生育保险,在入院生育时可报销产前检查费700元;报销时和住院医疗费、生育津贴合并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将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报销时不需要别外提供资料;一般7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4.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答:生育医疗费报销目前采取手工报销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及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报销时和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合并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将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个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女方身份证、结婚证,同时要提供女方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一般7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郧阳区:生育医疗费报销目前采取手工报销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及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报销时和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合并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将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个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结婚证,同时要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一般7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5.参加了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采取手工报销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及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个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通知单、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用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据的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报销标准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为100元;皮下埋植术补贴为150元;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400元;怀孕4个月至7个月引产的800元;怀孕满7个月以上的按顺产待遇支付;输卵管、输经管结扎术为300元。

6.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答:生育津贴报销目前采取手工报销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及单位公章在参保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报销时和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合并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将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不需要另行提供资料;一般7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答:生育津贴补贴(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注:不能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重复享受)。符合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7.居民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吗?居民能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答:十堰市城乡居民不参加生育保险,但生育后可享受顺产400元,难产(剖宫产)500元。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生育时,在符合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即可享受平产400元,难产500元的定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需要也不能另行参加生育保险。

8.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吗?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参加生育保险,生育后只享受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含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是顺产2700元,剖宫产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