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     发布时间: 2021-11-09     |     [      ]

1.居民医保有哪些门诊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大约是多少?

答: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慢性骨髓炎、强直性脊柱炎、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苯丙酮尿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25个病种,报销比例根据病种有所不同,大约为70%。

2.如何申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需要什么资料?在哪办理?怎么报销?

答: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根据病种到对应的所住医院申请,需提供申报病种的住院病案资料。申请通过后在定点医院或医院即时结算。

丹江口市: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根据病种到对应的所住医院申请(各镇(办、处、区)慢病患者在所在辖区卫生院医保科申办。城区申报医院包括丹江口市第一医院、丹江口市中医院,国药汉江医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丹江口市精神病院办理,肺结核患者由丹江口市疾控中心办理。其中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申办。

郧阳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慢病申报,参保患者居住地为十堰城区的,在国药东风总医院医保科申报;参保患者居住地位郧阳区的,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医保服务站申报。需提供申报病种的住院病案等资料。申请通过后在定点医院或医院即时结算。

3.职工医保有哪些门诊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大约是多少?

答:共17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报销比例为90%,其余的为85%.

丹江口市:18个病种,增加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报销比例为88%。

4.如何申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需要什么资料?在哪办理?怎么报销?

答:申报条件:在市城区参保满一年以上、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疾病参保人员。申报时间: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重性精神病患者限在市中医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丹江口市精神病医院申报;其它病种在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国药东风总医院中的就医医院申报;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极高危)、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和肝硬化可在市中医医院申报。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或异地发生急诊的患者到国药东风总医院申报,异地就医医院级别应不低于三级综合医院的级别。申报材料:患者社保卡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和近三年来与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关的市城区最高级别协议综合医疗机构、与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具有国家重点专科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相关的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协议医疗机构收集参保患者提交的有效资料,根据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公示后无异议的,从次年1月1日起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纳入慢性病待遇范围的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当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享受报销待遇,办理了异地安置人员在年底回参保地申报报销。

丹江口市:各镇(办、处、区)慢病患者在所在辖区卫生院医保科申办。城区申报医院包括丹江口市第一医院、丹江口市中医院,国药汉江医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丹江口市精神病院办理,肺结核患者由丹江口市疾控中心办理。其中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申办。

竹溪县:申报时间是每年的11月1号到11月30号,逾期不予办理。申报地点根据竹溪县医保局每年10月份公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

郧阳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慢病申报,参保患者居住地为十堰城区的,在国药东风总医院医保科申报;参保患者居住地位郧阳区的,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医保服务站申报。需提供申报病种的住院病案等资料。申请通过后在定点医院或医院即时结算。

申报材料:1.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十堰市郧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十堰市郧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3.近一年与所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有关的郧阳区最高级别协议综合医疗机构、与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具有国家重点专科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相关的住院病历首页、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申报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公示后无异议的,从公示期结束起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

5.电视里播的“两病”政策是什么,怎么才能享受待遇?住院怎么报销?

答:城乡居民“两病”政策是指确诊后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纳入医保和健康扶贫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的“两病”人员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按50%比例支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普通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为250元/年、 糖尿病为300元/年;贫困人口门诊高血压为450元/年、糖尿病为500元/年(以上限额均含门诊统筹)。

6.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是否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目前,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在进行试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类门诊慢性病可以在试点地区已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竹溪县:暂时不能进行异地门诊慢性病结算。